为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要求,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制度,具体执行流程如下:
(一)初审初校。本部门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复审复校。机关党委宣传委员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终审终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四)信息上网。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机关党委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