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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1年03月18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现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

二、各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形成书面发言材料。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各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六、其他要求:

1.各支部全体人员均须参加本次组织生活会,非党人士要列席组织生活会。

2.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指导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各支部开会前要主动和机关党委委员取得联系。

4.做好会议记录。

5.各支部要在3月31日前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党支部问题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至zzgyjgdw@zzut.edu.cn,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公章)。各支部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发言材料电子版同上上交。

附件:附件1.机关党委委员对口联系基层党支部名单

附件2.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分配名额

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模板

                                                           机关党委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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